2007年1月18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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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的贪官贪得连课桌椅都“吃”
本报首席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鹿法 鹿检

  本报讯  继温州市教育局财务处原副处长徐某因受贿和私分国有资产入狱后,近日,他的“心腹”吴某也因受贿和私分国有资产被鹿城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
  1951年出生的吴某曾担任第二十一中学扩建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该中学扩建的质量管理、技术、图纸设计、工程投招标、现场管理等工作。
  2000年下半年,吴某让某建筑公司打桩队顺利承接扩建工程的桩基业务。打桩队负责人李某为表示感谢,在吴某出国时,送给吴某美金1000元。在打桩工程结束后,李某又送给吴某美金6000元,吴某欣然接受。
  2001年,吴某在第二十一中工程现场管理时,非常关照食堂和宿舍楼2个基建工程,该工程承包人张某送给吴某1万元,吴予以收受。
  2002年底,吴某调回教育局计划财务处工作,负责管理市直属学校的设备购置调配工作及监督教育仪器采购站的教学设备采购工作。利用该职务便利,吴某得知各所学校采购课桌椅的计划及年度采购计划后,便马上透露给某教育设备公司,以方便该公司及时调整生产。。于是该公司负责人李某先后以“搬迁彩礼”、“拜年”等名义,给吴某送去美金800元、人民币14000元。
  经法院查明,吴某共接受各种名义送来的受贿款物折价10万余元。
  另外,吴某在担任教工住宅联建办公室出纳期间,伙同单位负责人徐某,以市教育局教工住宅联建办公室名义,私分国有资产共12万多。